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办、教育集团、各中小学(含幼儿园、职教、特教、教育基地):
现将《宝安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17日
宝安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宝安区第七次党代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每一位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区的教育工作部署,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把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适应新时代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落实全员培训
将师德主题课程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校(园)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国家、省、市、区师德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和学习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3月
组织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师德规范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
第二阶段:4-5月
组织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深圳市《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教育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守劳师德师风底线红线。
第三阶段:6-7月
组织学习《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各学校建立本校师德档案管理、使用制度,对师德建设进行过程管理、量化管理和常态管理。
(二)严格考核评价,开展师德考核活动
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应当每学年末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学校师德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附件2),从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名单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以区教育局年度考核通知为准。
(三)加强师德宣传,确保教育实效
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新形象。各学校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例如在进行师德年度考核时,评选出学校的“师德标兵”,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各学校由校(园)长牵头,成立本单位师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二)落实计划总结
在本方案基础上,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总结及存档等工作。
(三)做好材料报送
学期末各学校整理好活动材料,把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活动总结、2张活动照片(原图)一起打包,按要求报送。压缩包的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名+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以区教育局期末工作的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1.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1-3.深圳市关于实施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附件1-4.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
附件2: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核评价体系